本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除應遵守法令及章程之規定,暨與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所簽訂之契約及相關規範事項外,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保障股東權益。
二、強化董事會職能。
三、發揮審計委員會功能。
四、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
五、提昇資訊透明度。
本公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考量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整體之營運活動,設計並確實執行其內部控制制度,且應隨時檢討,以因應公司內外在環境之變遷,俾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
本公司除應確實辦理內部控制制度之自行評估作業外,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應至少每年檢討各部門自行評估結果及按季檢核稽核單位之稽核報告,審計委員會並應關注及監督之。
本公司管理階層應重視內部稽核單位與人員,賦予充分權限,促其確實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以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進而落實公司治理制度。
董事會
本公司就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決定適當董事席次。設立獨立董事亦審慎考慮合理之專業組合及其獨立行使職權之客觀條件。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設有審計委員會,本公司審計委員可透過董事會、股東會及稽核報告等管道,與公司之員工、股東及利害關係人溝通。
公司治理運作單位及執行情形
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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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運作單位及執行情形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
本公司全體獨立董事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其中,會計師每半年參與該定期會議;內部稽核主 管每季均參與會議。若遇有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會計師就以下議題與獨立董事進行報告與交流:
(1) 主辦會計師職責及獨立性
(2) 查核或核閱之範圍及方式
(3) 每季財務報告核閱或年度查核結果
(4) 重要財務比率分析
(5) 重要會計處理
(6) 重要法規更新
(7) 其他議題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
(1) 定期將各項內部稽核報告送交獨立董事外;定期與審計委員座談,並將會議記錄於董事會報告。
(2) 平時並視需要直接以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進行溝通。
(3) 定期提報查核事項報告。
(4) 定期提供期後追蹤事項報告。
(5) 重要稽核法令更新。
(6) 其他議題。
(1)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 溝通會議 | 溝通重點 | 溝通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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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5 | 董事會 | 會計師針對 2023年年度財務報告事項進行溝通 | 獨立董事本次無意見。 |
2024/8/9 | 董事會 | 會計師針對 202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事項進行溝通 | 獨立董事本次無意見。 |
日期 | 溝通會議 | 溝通重點 | 溝通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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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 董事會 | 2023年財務報告重要查核規劃事項 | 獨立董事本次無意見。 |
(2)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
日期 | 溝通會議 | 項目 | 溝通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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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4 | 審計委員會 | 1.報告112年10月至12月稽核報告查核結果。 2.報告112年度內控自評結果出具「內控控制制度聲明書」。 3.報告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修改。 4.公司「核決權限」部分條例修改。 |
獨立董事本次無意見。 |
2024/4/25 | 審計委員會 | 1. 本公司113年1月至3月稽核報告案暨稽核追蹤報告案。 | 獨立董事本次無意見。 |
2024/8/9 | 審計委員會 | 1. 本公司113年4月至6月稽核報告案暨稽核追蹤報告案。 2. 報告112年第三季至113年第二季內控自評結果出具「內控控制制度聲明書」。 3. 報告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修改。 4. 公司「核決權限」部分條例修改。 |
獨立董事本次無意見。 |